山东省工商管理局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申报材料: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 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 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
◆ 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办理流程:
申请—— 受理—— 核准—— 发照
办理期限:
山东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发挥职能优化市场环境的意见》(鲁工商企规字[2013]3号)第26条: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向社会公开法定审批事项、职责范围、办事流程、监督投诉渠道。践行服务承诺,企业设立登记5个工作日办结,变更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名称核准当天办结,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和效能。
受理部门:
机构名称:山东省工商局注册登记大厅
联系地址:济南市燕子山路43号省工商局注册登记大厅
邮政编码:250014
处长值班电话:0531-88527320
内资企业注册: 0531- 88527673 / 88527675 / 88527356 / 88527762 / 88527677 / 88527612 / 88527852
外资企业注册:0531-88527676
监督投诉电话:0531-8852763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