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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2013-05-25 13:56:54 回复

史上最“牛”拆迁村委主任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东莱街道松岚村村委主任田亭昌在没有任何相关手续的情况下,私自乱搞开发、不按法定程序拆迁,目无国家法规、胆大包天!“牛”实如下: (一)违规越权不按法定程序私自乱搞开发拆迁 “牛”! 龙口市东莱街道松岚村委给被征收户下发的《松岚村搬迁补偿安置方案》是参照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6号《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条例办法》和我市龙政发[2008]25号文、[2010]18号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意见》,结合近几年搬迁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松岚村搬迁补偿安置方案》。既然是参照《国务院590号令》文件和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6号等文件,为什么不依照国家法规实行,松岚村委下发的《松岚村搬迁补偿安置方案》是2012年10月15日晚发的,2012年10月19日又发了个《松岚村搬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即从2012年10月19日就进入了拆迁程序,前后3天时间,“工作效率之快”让人佩服?和被征收户签订的《房屋搬迁产权调换补偿协议》是2012年10月26日,从进入程序到签订协议仅8天!《国务院590号令》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松岚村委前后仅用了3天,没有征求全体被征收人意见,私自做出决定制定方案!视法规如儿戏!难道他是独立“牛”国?不受国家法规限制? “牛”人王国、法不责他! (二)评估结果不公平、不公示 “牛”! 《国务院590号令》第二十条规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松岚村委在没有通过全体被征收人同意下私自聘请评估公司,而且村委参与其中;带领评估公司人员到每户家里丈量时,村委员手里拿着个别人的名单,凡是名单上有的每户丈量结果都比实际的结果多许多!《国务院590号令》第二十条和《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合法的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估活动和评估结果”。松岚村委主任田亭昌干预评估结果,肆意篡改某些户的评估结果,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国务院令590号》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松岚村委在2012年5月份就委托了评估公司对被征收户进行了实地丈量登记。按《国务院590号令》的规定必须在征收工作进入程序的同时,将每户房屋评估明细表,全部张贴公示,以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松岚村委至今未做任何公示!为什么有令不行,他们不敢公示!这里面有什么见不得人的?难怪许多村民说:村两委及亲属以及村领导的相好合适人、带头签协议的“拆托”每家房屋的平方面积及其他补偿都多许多!这就是松岚村委自己找的评估公司做的“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评估结果! “牛”人参与、评估不公! (三)野蛮手段逼迁堵路、停水、断电 “牛”! 松岚村委在拆迁过程中用铲车把村民正常通行的街道口堵死,把松岚村原有的供水停掉,白天把村民的供电断了,影响尚未搬迁的村民正常通行、吃水和用电等基本生活问题,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国务院590令》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松岚村委视国家法规如白纸一张! “牛”胆包天、目无一切! (四)违法乱建 “牛”! 松岚村委主任田亭昌及村两委领导班子成员在村西泊,集体的良田上私自违法建造大片房屋,归为自有,以后征地从中可以得到拆迁补偿,没有任何盖房审批手续,纯属违法建筑!把村两委及家属安置了,村民自行找房搬迁。难道村集体土地是他自己的?自己说了算!从古到今史上最“牛”! “牛”气冲天、无法无天! (五)压低补偿标准套取利益 “牛”! 松岚村的搬迁范围;东起花园路东侧,西至南山路东路沿石,南起审计路南侧,北至实验路南路沿石。龙政发[2010]18号文第三条第1款:把以上搬迁范围规划为龙口市东城区。松岚村委给村民发的《松岚村搬迁补偿安置方案》第十一条第2款:安置地点及方法:回迁安置楼的具体位置、楼层高度,待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复后决定,采用立体切块的办法组织回迁。即是城区为什么不依法办理土地征收手续?《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中规定:“因城市建设需要使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法办理土地征收手续,拆迁该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安置标准应当和同一区位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相一致”。而松岚村委制定的《松岚村搬迁补偿安置方案》比周边村3年前的补偿标准还低!补偿款比周边小区现售商品楼一平方米低两千多元!再说楼的位置在哪!你自己都搞不清楚,你搞得哪门子拆迁?没有任何相关手续就搞开发拆迁?《招商说明》证明:第三条第2款:松岚村要求建设方安置回迁楼8.8万平方米,临街商业楼1万平方米,合计9.8万平方米,松岚村被征收房屋折算到应回迁面积也就是7万多平方米,所套出的两万多平米楼房,权属是谁的?这么大的事项为什么不公布?还是属于村委某些人的?这种压低被征收户补偿标准,从开发建设方手中套出巨额平方米的楼房(总价值一亿多元),是从被征收户每户按国家标准应得到的合法利益中榨取的!松岚村被征收户不足四百户,按国家标准计算,平均每户被掠夺了30多万元!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没有落实在被征收户身上,而是被暗箱操作的松岚村委主任田亭昌巧取豪夺了!这样的拆迁是祸害被征收户的!更是国家法规所不允许的! “牛”人发家、致富有道! (六)暗箱操作“株连式拆迁”和“突击式拆迁”违法强拆 “牛”! 松岚村委主任田亭昌在商谈松岚村开发时,并没征求所有被征收户意见,纯属一手遮天、专横跋扈、独断专行、为所欲为,难道一个人的意见能代表所有被征收户吗?被征收户的私有财产他说了算了?自己一人谈事能排除有黑幕暗箱交易吗?难怪所有的事情都不公开,是不敢公开!私底下的交易敢拿到被征收户面前吗?被征收户还有四十多户15%没有签订协议,村委就开始强行动工拆迁!把祖辈留下好好的一个松岚村拆的七零八落!(在拆除签订协议的被征收户房屋时把未签订协议的被征收户房屋拆的稀里哗啦!还有几户房屋不属于一人所有,其中一人签了他人没签协议也给强拆了!拆完一句拆错了了事!)还扬言爱上哪告上哪告他有后台!谁也告不倒他!老百姓叫苦不迭!无处喊冤! “牛”人当道、畅通无阻! (七)乱用职权 “牛”! 2012年12月29日下午3点左右松岚村村民赵宏传因为停水问题,到松岚村综合治理办公室去找遇到村委主任田亭昌问为啥停水,田亭昌二话不说,当时指使身边打手大打出手,当着他的面把赵宏传打的鼻骨骨折!这就是我们松岚村的“父母官”给老百姓造的“福”!行凶者到目前为止还逍遥法外! “牛”人掌权、目无弱民! 以上所述问题全是事实,有确凿证据,我们也把违法违规问题举报到相关部门,到目前为止(6个多月)没有书面回复,只是口头解释一下,无期限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1号》简称《信访条例》第三十二条 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经调查核实,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并书面答复信访人: 第三十三条 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国家 的法规为什么到了一个“小小”的龙口市东莱街道松岚村就不好使了?(真应了上面他说的话了,他有后台你爱上哪告上哪告,告不倒他!)迫于无奈通过网络反映一下,希望有正义感、有能力的网友抱打不平,望有能力的有关部门和媒体记者看到了解一下,替没有能力的弱势老百姓伸张正义!在习总主席的反腐倡廉下,还有这样的违法违规问题得不到解决,老百姓到底应该到哪去说理??天理何在?王法何在?在此望好心的博友看到转发一下、伸张一下正义!在此先谢谢大家,祝好人一生平安。 发贴人:龙口市东莱街道松岚村村民 田寿太 13954525745 201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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